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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方

时间:
2020-06-01 15:46:58
作者:
熊老师
阅读:
来源:
海南中小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各中学、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教研室和电教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指导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亚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三亚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指导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树立教育的整体形象为目的,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以《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指导方案》为指导,坚持“面向全员,重在教育,纠建并举,着眼提升”的原则,积极引导教师自觉规范自身思想道德和职业行为,让广大教师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渊博的知识培养人,以科学的方法教导人,以高雅的气质影响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书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成立三亚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顾景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正光(市教育局局长)

  钟小敏(市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吴 萍(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元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鹏程(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有泰(市教育局调研员)

  曾学好(市教育局调研员)

  文永道(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陈华泉(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师德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措施

  通过鼓励教师自觉学习,促使教师内生自我道德激励和约束;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相关机制,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一)采取重点学习和结合平时点滴教育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纠正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思想问题,在全体教职工中形成了良好的师德舆论环境。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规范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廉洁从教,依法执教。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先进教育理念,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继续教育机制。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师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广大教师深刻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职业道德行为的主要内容具体化,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考核评价。通过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推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档案,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通过开展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活动,树立师德楷模,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主要通过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要予以相应的纪律和行政处分。

  (四)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加强日常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监督和评议。

  (五)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反对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的行为,坚决反对教师违规办班、有偿家教,坚决反对教师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反对教师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成果评审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反对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违背学术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坚决惩处教师参加赌博、封建迷信和考试舞弊等败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失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教师,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因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继续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六)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宣传机制。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借助各种媒体、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各界对教师的信任和尊重,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三亚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计划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4年8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学习教育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

  1.开展宣传动员。全市各学校要召开师德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对“师德建设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通过思想发动,使广大教师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师德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组织学习教育。以学校为单位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学习,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号召广大教职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手册》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师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一些严重违反师德的案例进行剖析。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

  从2012年起,全市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师德培训教育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对于教师个人自学情况,学校要规范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的文本要求。强化考核,以考促学,实行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主要检查参加学习讨论情况和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结果性考核采取全员测试形式。学习心得体会和测评试卷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3.抓出正反典型。根据年度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德育先进集体推荐表彰活动。在充分掌握基层情况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具有典型意义和典型素材的师德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号召全市教师学习先进。在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的同时,要加大抓反面典型的力度,用有违师德的反面典型警示广大教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争当文明大行动的表率。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反思评议阶段(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

  1.查找剖析问题。边学习,边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五查五评”为主要内容,组织广大教师开展自查自评。一查重教书轻育人,把不健康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二查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三查不爱岗不敬业,热衷于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的社会兼职行为,热衷于学生考试成绩排名、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四查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违纪违法、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强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等以教谋私、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五查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查找问题的同时开展“五个评议”:一评教师自身在工作责任心、工作状态和实际教学业绩的表现;二评理解和关爱学生的实际行动,认真检查教书育人的思想观念、实际水平和业绩成果;三评为人师表、文明守纪、无私奉献的表率作用;四评自身终身学习、专业成长和教学研究的实效和差距;五评落实教师在校坐班制,积极开展教研活动的成效。

  2.制定整改措施。在“五查五评”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并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的评议意见,认真撰写分析检查报告。针对分析检查报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师德建设活动,帮助教师提高认识,找准问题存在的根源,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明确整改重点、整改时限,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并上报市教育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

  1.落实整改措施。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逐项整改到位,要开展整改“回头看”,看整改时限内是否落实整改,并分别写出小结,对尚未落实整改措施的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以不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2.整改要坚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对知错必改的教师,要给予鼓励和肯定,注意保护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经教育不改,影响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表现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新教师聘用、在职教师的定期注册、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评奖等的重要依据。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全面建立中小学校教师师德考评档案,完善师德考评奖惩制度。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建立师德的社会监督机制,设立师德举报投诉电话和师德信箱,让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参与师德监督,逐步建立师德建设的群众评价机制。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师德建设情况列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四阶段:总结交流、督查验收、巩固深化阶段(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

  1.各单位要通过师德建设活动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措施、新方法,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2.对师德建设活动中出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流和推广,组织开展学校之间的交流互动,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3.根据省教育厅制定下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测评指标体系》,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化为各项指标要求、作为教师年度业绩考核、奖惩、职称评聘、晋级晋职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将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项工作部署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纳入测评指标体系,作为对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将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督查验收评估报告呈报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学校要成立教师师德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各学校要精心制定师德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审定。各中小学校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从内容、形式、方法上不断创新,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建立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注重实效。要充分运用网络、简报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各学校要确定一名师德建设信息员报市教育局,要及时把开展活动情况和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与成功经验上报市教育局进行重点宣传,确保活动产生积极效应。市教育局将对这次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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