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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

时间:
2020-06-01 15:46:50
作者:
熊老师
阅读:
来源:
海南中小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市直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175号)、《海南省教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9〕102号)和《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三组字〔2019〕17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市普通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研培训机构的教师(含临聘教师)。

  二、职称权限

  (一)教师职称的认定工作归属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

  (1)对象:一般适用于我市师范类全日制毕业生,未取得职称人员。

  (2)符合初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可直接申请认定,符合中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可竞聘学校中级岗位,通过竞聘获得学校拟聘推荐人选资格的方可申请认定。认定材料的受理和审批由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负责。

  (3)职称认定条件执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教师职称的认定只限于一次,认定时间具体咨询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

  (二)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归属市教育局

  适用于我市非师范类,非全日制毕业生未取得职称或已获得职称需要晋升级别的人员,一年仅召开一次专家评审会议,提交材料内容、时间、形式以市教育局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三、关于职称评审有关政策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7〕87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我省教师系列继续全面推行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岗聘用。各区教育局报送材料时提交2019年经区人社局审批的中、高级职称岗位职数。

  (二)关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

  1.推荐的正高级参评人选三亚分配数为5个,推荐参评人选名额为25人。

  2.正高级教师评审要求:切实考察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正高级评审除现场撰写科研论文外,答辩环节中还将设置微格教学内容,请参评教师自选携带两本与申报学段、学科一致的教材(教材两套四册,教参一套,其中一套教材和教参提供给评委),以便评委随机抽取教学内容进行考核。每位参评教师的考核时间共2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按要求微格教学1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包括但不局限于教学内容)。

  (三)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175号)附件3的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四)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和周授课时数

  1.职称外语、计算机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试行)的通知》(琼教师〔2017〕93号)要求,参评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不作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2.中小学教师周授课时数严格按《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试行)》(琼教师〔2015〕11号)规定执行,以近3年的周授课时数平均数为准。参评教师近3年内经组织人事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脱产培训、挂职期间或法定产假期间,按标准周授课时数计算(取所属类别周课时量要求的中间值)。

  3.对班主任、支教工作不做要求的教研、培训、电教机构等教学辅助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等人员指该机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4.为突出业绩导向,全面了解教师专业水平情况,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本人所任教学科近3年的学生学期末学业成绩和学生本学科获奖情况(班主任可另提供班级综合类奖项,从高到低最多不超过10项)。

  (五)关于论文网络检索验证

  实行学术论文论著、学科教学论文上网检索验证。各单位要通过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对申报中级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除本人发表文献)不超过30%的才能申报,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各单位必须在检索页上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未经检索验 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六)关于师德考察

  各单位对推荐的各级别参评对象要根据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要求内容进行考察,通过考核测评、征求教师、学生或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对象的职业操守,做出师德考察评价意见及“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结论。凡存在违反师德行为、不适宜参评的行为“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当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七)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转评

  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小学教师系列已统一,不再实施中学与小学之间的教师系列转评。但对于原专业技术资格与个人《教师资格证书》所标注“任教学科”不一致或拟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与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教师,应根据相关规定正常转评。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各教师系列之间的转评(不含同系列不同专业的转评)或从非教师系列同级转评到教师系列的参评对象,转岗2年内的首次转评中设置论文鉴定和现场微格教学考核及答辩环节,对班主任条件、支教年限、继续教育学分等情况不作要求。

  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一专多能发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部署,进一步向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倾斜,在各乡镇(不含县镇)中心校及村小、教学点允许所教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不一致的教师直接参评。

  (八)关于挂职人员职称评审有关事项

  为支持艰苦边远地区、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我省派往三沙市、四川省凉山地区支教的教师支教时间按实际支教时间2倍计算。组织部门派出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挂职时间满额计算时间为2年,其余情况满额计算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挂职、公派外出学习的教师,其挂职、公派外出学习期间班主任时间、工作量、继续教育学分按满额计算。

  (九)关于申报材料有效期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中小学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十)奖项说明

  1.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负责评审、批准和授予的奖项,按《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151号)规定,获得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成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定的奖项。

  2.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省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以省政府名义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厅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结题报告。

  3.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和论文评比。国家级奖项是指国务院以及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及全国各教学专业委员会、教育部基础课程教材研究中心所评的奖项。省级奖项指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教育学会所评奖项。市级奖项指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培院。

  三、受理时间地点和报送内容

  (一)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各级别教师申报评审受理时间材料:

  2019年11月4日(8:30-12:00,15:00-18:00)报送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七楼教工之家

  申报材料由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严格按照以上时间统一报送市教育局,不受理个人报送。逾期不报或逾期补送材料者,一律不予以受理。

  (二)各单位报送材料内容(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材料):

  1.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最终申报人员的名单1份(以正式公文的形式报送);

  2.区人社局下达的2019年职称评审职数文件;

  3.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3份(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填写,高级、中级分开)需要电子版;

  4.论文代表作目录一览表2份(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填写,高级、中级分开);需要电子版

  5.副高级、中级论文代表作需要电子版;

  6.学校打分排名情况1份(直属学校);

  7.学校竞聘方案1份(直属学校);

  8.申报人员《评审登记表》公示照片1份(用A4纸打印)注明“公示7天无异议,同意上报”盖章。

  9.各单位报送中小学高级(含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时提交有关中小学校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表》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岗位数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情况(以表格盖章形式报送)

  11.申报教师的个人材料(申报材料每一页须本学校审核盖章,复印件标明系原件与复印件相一致);

  以上材料纸质盖章版请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上报,不报送不受理教师申报材料,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压缩包名称“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日期”)请在单位报送材料前发送至邮箱:syjszc88@163.com。

  四、申报材料工作审核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学校收到文件后,要及时通知2019年需要申报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申报人员应当真实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有效材料。

  (二)做好职称推荐工作。参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各学校要按上级下达的评审职数,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根据《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好参评教师的竞聘工作,并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出符合条件人选,并在校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使用《三亚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表》进行公示)。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

  (三)做好职称材料审核工作。评审材料送审工作实行逐级负责,严格落实“谁送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区教育局要派专人负责本区职称审核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复核(不受理区属学校及个人材料);直属公民办学校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核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报市教育局复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如耽误教师申报材料,或对因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审核有误造成的后果,申报人和送审单位要负相应责任。三亚市教育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条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人的班主任经历、支教、获奖证书等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送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中小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下达的评审指标数和《关于三亚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暂行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制定本单位具体竞聘工作方案。通过竞聘程序,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已评未聘人员,可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竞聘条件的推荐人选,须通过本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后再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二)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或免征一批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琼财非税〔2015〕822号)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起取消职称评审收费,各单位不得再向教师收取职称评审相关费用。各单位必须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督促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上报材料。

  (三)为规范复核程序,提高审核质量,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并要求安排一名认真、负责、细心了解职称评审工作同志参加市教育局材料审核工作,并于11月4日内报送参加审核工作人员信息。

   三亚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8日

海南中小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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