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 时间:
- 2021-06-30 13:59:10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海南中小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8〕 27 号),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初审开始时间:2018年9月12日
初审结束时间:2018年11月16日
(二)复核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9日
复核结束时间:2018年12月7日
各直属中小学校(确认点)请在11月9日前,组织申请人完成网报确认工作并上报材料;各区教科局在初审结束时间之前,自行合理安排网报确认工作,在复核开始时间(11月19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除外),此批次的注册范围不包含公办中职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注册。按照《三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首次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首次注册,对前一个注册周期5年届满的人员,要实施下一个5年周期的定期注册工作;对在定期注册工作中违规注册或弄虚作假、骗取注册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取消定期注册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要通过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规范教师队伍管理。
(二)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不得擅自将“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用于其他信息系统或管理平台,防止信息泄露。
(三)严格控制注册帖申领数量。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规定,2018年注册帖申领数量按照当前批次网上报名人数的98%发放,实施后有缺口的按实际补齐。今年取消附加3%耗损指标,严防注册帖损坏耗费。
(四)加强注册帖发放管理。各区教科局要做好注册帖使用的登记统计,减少注册帖留存数量。上一年度有留存的可以继续使用。
三亚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