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
- 时间:
- 2020-06-01 15:53:55
- 作者:
- 熊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海南中小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
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在海口市内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人员范围如下:
(一)户籍在我市的人员;
(二)持有我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三)海口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标准。其中,申请任教学科为普通话和语音相关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任教学科为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四)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按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项目要求,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具体如下:
1. 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地在海口市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
2.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地不在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儋州市和三沙市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南省教育厅。
3.海南师范大学的大四在读生,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是海南师范大学。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至6月24日7:00—24:00。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先“注册”,再“登录”进行申报(2019年6月1日-6月6日,网站系统维护,各项功能关闭)。
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上传1.5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确认“提交”。
完成网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提交相关资料(见(四)现场提交必备材料验证确认与发证)以备建档。逾期自误。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二) 发邮箱预审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将自己的所有申请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757882420@qq.com)预审,发送邮箱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至6月25日。
预审通过者方可登陆“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申请资格认定。
(三)登陆“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申请资格认定
申请人的认定材料通过预审后(我局将在QQ群通知预审通过人员名单),方可在指定时间登陆“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申请资格认定。上传资格认定材料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6月30日,提前上传将被驳回。
登陆“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认定申请材料流程:登录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wssp.haikou.gov.cn/zwdt/),点击“个人办事”,先注册(注册时,“申报单位”栏,应填写本人的姓名,不可写本人单位),选择“海口市教育局”,点击“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必备材料”,点击“申报提交”,完成材料申报。
(四)现场提交必备材料验证确认与发证
1.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需要提交原件验证。确认时需提交材料如下(若网报时显示“已核验”,则该材料不需要再提交,显示“待核验”的材料需要现场提交原件审核):
①《身份证》;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学历证书》;
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近期三个月,自行打印到医院体检相关项目)(A4规格);
⑥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⑦1.5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与网上申报系统电子相片相同),供办理证书使用。
⑧非本市户籍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在读研究生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2019年7月9日—7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五、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前,请按以下流程操作:
1.加入QQ群: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网上申报后,用实名加入“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461578492,加入群后请务必更改自己的群名片:“姓名+高中(中职)+学科”如:李东高中化学。海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无需加入,详见海南师范大学文件。
2.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或在QQ群文件栏)下载《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用A4纸打印。
3.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时间为近期三个月)。
4.体检获得合格后,申请人方可上“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报名。确认点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
(二)发送“邮箱”预审和上传“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申请认定材料的制作要求:每一个扫描的文件,必须起相关材料的名称,注明序号和姓名等内容,类型为PDF。如“1.张三身份证.pdf, 2.张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pdf,3…….”,序号与内容按要求对应,不可自行编序。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北楼301办公室
联系电话:68526732、68558261
海口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6日